遂府办函[2017]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大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点集中北移工程的统筹推进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市政府决定成立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点集中北移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向此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罗孝廉 副市长
副 组 长:陈 伐 副市长
成 员:邓 云 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惠兰 市目督室主任
刘泽斌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邓 斌 市发改委主任
姜国全 市住建局局长
胡道军 市财政局局长
银 宏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向 莉 市国土局局长
蔡立春 市审计局局长
王金兵 市安监局局长
李 勇 市林业局局长
李 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赵齐宣 市环保局局长
蔡 虹 市国资委主任
刘锋华 市经信委主任
罗腾亮 市水务局局长
温勉光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明华 市住建局副局长
韩 麟 船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肖 霞 蓬溪县委副书记、县长
胡铭超 大英县委副书记、县长
唐 统 遂宁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刘 娜 市河东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何杰君 遂宁发展公司总经理
冯浩淼 遂宁发展公司董事、遂宁水务投资公司执行董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姜国全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明华同志、冯浩淼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市目督室:负责对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和重点工程进度进行督查督办。
市委维稳办:负责指导辖区政府(管委会)做好辖区内维稳工作。
市发改委:积极争取中、省相关政策支持,负责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负责监督管理项目招投标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拼盘,保障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
市公安局:负责督促指导项目施工现场的治安工作,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处理阻碍施工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及时批复土地预征手续。
市审计局: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的相关审计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工程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做好职业健康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林业手续报批、林地组卷,落实林地指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项目规划选址及手续办理。
市环保局:负责项目建设环保手续审批、取水口保护区划分方案审批以及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环境监测及保护工作。
市国资委、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供水运营体制调整。
市水务局:负责水土保持论证审批、水资源论证审批、取水许可审批、取水口和过江管道建设河势论证审批等。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按规定履行法制审查职责。
涉及县(区)和市直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的维稳工作;抓好本辖区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任务的落实。
遂宁发展公司:负责督促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业主职责,协调项目建设有关资金筹集、成本控制、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等工作。
遂宁水务投资公司:认真履行业主职责,具体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协助做好供水运营方案的制定等相关工作。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