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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11510800M/2026-00051
  • 公文种类:公告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部
  • 文       号:公告 2026年 第13号
  • 成文日期: 2026-03-06
  • 发布日期: 2026-03-06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公告

来源: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26-03-06 18: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废止。

      以上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邓志勇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26年2月13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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