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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2-36705431
  • 公文种类:批复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府函〔2022〕138号
  • 成文日期: 2022-10-01
  • 发布日期: 2022-10-09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遂潼天然气综合利用产业园安居园区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09 15: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函〔2022〕138号

 

安居区人民政府: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遂潼天然气综合利用产业园安居园区的请示》(遂安府〔2022〕35号)收悉。经市政府八届28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潼天然气综合利用产业园安居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园区以天然气精细化工为主导产业,配套发展天然气清洁能源、新材料等产业,规划面积201.6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安居区西眉镇和磨溪镇全域,其中磨溪镇丁坪村、猛虎村、老木垭村为核心区,园区规划范围内的“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由安居区统筹,具体四至范围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单位)审核后确定。

二、园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切实发挥园区平台的带动作用。

三、安居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园区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发展方式,按程序成立管理机构,认真做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四、园区要按照集中集群集约发展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遵循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评和有关行业规划要求,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科学安排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循序渐进推进园区建设发展。

五、园区要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资源环境保护,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园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项目建设、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化工园区认定条件指导园区规划建设,并做好申报认定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沟通,协调解决园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园区加快建设。

七、《设立遂潼天然气综合利用产业园安居园区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委印发。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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