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简介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县(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并监督实施,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审批。负责全市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管理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行业管理。
7.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本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调查评价。
10.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质量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3.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配合国家、省对县(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除中心城区外)、测绘地理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遂宁市林业局。
17.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重点工作
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管控高效的保护机制。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管控,推动耕地保护与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一张图”建设的有效衔接,高标准编制占补平衡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从严落实耕地保护监管,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支撑。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协同发展新格局,以规划引领提升中心城区发展能级,推动各县(市)协同发展。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编制19个中心城区城镇单元详细规划,指导编制14个县(市)城镇单元详细规划。提升规划实施监管效能,强化城市风貌管控,支持“好房子、好小区”建设。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强化会前审查、会后监督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精准高效要素供给。强化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按照“拼经济、搞建设”总体要求,做好增量空间及各类指标市级统筹,科学精准配置资源要素,全力保障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两件大事”用地需求。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做优产业用地“储备资源池”,在全市范围内储备2块1000亩以上可用产业用地,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至少应储备1块500亩以上可用产业用地。深化用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弹性供应”改革,确保新增工业用地全面实现“标准地”供应。
四是强化资源资产管理。加大存量用地盘活,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完成年度处置目标任务。强化资产管理,按期完成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更新时点任务,推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资产清查。规范土地市场管理,根据部、省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要求,加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估价行为监管。优化矿产资源开发,高质量编制完成《遂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出台《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出让工作规程(试行)》,有序推进大英2宗天然卤水出让。
五是系统推进生态修复。谋划实施生态修复项目,联动重庆积极申报涪江山水工程项目,科学策划具有代表性的生态保护修复示范项目。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夯实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抓好中央、省级反馈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化、闭环式整改销号。
六是夯实安全发展底板。强化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坚持“四季防地灾”,健全“市县乡村社点”6级防灾责任链条,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抓好冬春季隐患专项排查和汛期“三查”。严守安全生产底线,纵深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打非治违”,严格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证勘查、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七是强化自然资源全链条管理。夯实依法行政根基,以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核心,推动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严把合法性审查关,确保工作依法合规。推进“一张图”建设与应用,优化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城市大脑”自然生态场景功能,扎实推进耕地林地园地“三图合一”空间治理体系建设。深化审批服务改革,推动“四个服务”履职事项清单成果在行政审批中落地见效,规范化执行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抓实确权登记服务,开展“确权办证”专项行动,完成1.5万户不动产“登记难”化解任务,扎实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不动产登记,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汇交。提升督察执法效能,开展督察执法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加大典型违法问题市级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力度,推动督察执法一体化建设。
八是加强队伍建设与机关建设。建强干部人才队伍,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在重大任务和基层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提升机关运转效能,扎实开展“效能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各项工作精细化、颗粒化落地,全面实现标准化规范、定时化推进、定量化考核的闭环管理。筑牢思想宣传阵地,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网络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
九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政治机关和模范机关建设,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基层党建质效,有序推进“四强”党支部培育和“四好”党员选树,持续擦亮“蓝图工匠·红土先锋”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2702.09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7.1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工资标准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收入预算270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3.28万元,占65.2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38.81万元,占34.74%。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支出预算2702.09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662.73万元,占61.53%;项目支出1039.36万元,占38.47%。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2702.09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7.1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工资标准调整。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38.8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38.8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16.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4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1763.28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3.4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工资标准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72万元,占8.83%;卫生健康支出63.27万元,占3.5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16.89万元,占80.36%;住房保障支出127.41万元,占7.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5.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48.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6.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确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障。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36.5万元,主要用于:各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确保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581.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励等人员支出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34.57万元,主要用于:各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27.4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预算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2.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7.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7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国内相关部门公务交流、上级检查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减少下属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修复、土地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地质勘查、土地矿山执法监察等工作开展。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3万元,其中: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73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5年预算下降2.11%。主要原因是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3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38.8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5.34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19.45万元,增长5.4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5.3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水资源基础调查、市城区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及全市成果质量汇总项目、智慧遂宁时空大数据及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维护项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2个,涉及预算1039.3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5个,涉及预算867.3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172.0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