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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3-51209933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府办函〔2023〕19号
  • 成文日期: 2023-05-09
  • 发布日期: 2023-05-15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15 14: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办函〔2023〕19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遂潼园区筹委会,市直各部门:

《遂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遂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2〕28号)精神,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稳步提升,结合遂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科普供给侧改革,积极构建科学素质建设生态,努力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为我市加快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建设示范市和锂电之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遂宁厚植创新土壤、培育创新人才。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3%。科普供给侧改革纵深推进,科普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科普服务供给大幅增加,城乡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情况明显改善,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到2035年,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25%。城乡科学素质发展差距显著缩小,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科普服务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创新生态建设实现新发展,科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

二、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坚持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激励青少年树立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远大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共青团遂宁市委、市科协,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以下各项工作均涉及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不再单独列出〕

2.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完善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科学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完善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协)

3.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建立科学、多元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发现和培育机制,组织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青少年科技赛事活动,扩大遂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影响,健全科技创新后备人才选拔培养体系。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引导支持大学生参与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共青团遂宁市委、市科协)

4.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科普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鼓励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生理卫生、自我保护等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科学教育活动。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服务,推动形成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共青团遂宁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5.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引导教师从科学素质建设的高度深化理解科学教育内涵。探索建立科技副校长选派机制,推动中小学配备科技副校长和科技教师。健全对科技教师、科技辅导员的管理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协)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6.倡导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坚决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推动形成崇尚科学良好风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科协)

7.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依托农广校、“天府科技云”等平台,整合农业科技园、学(协)会、科技小院等资源,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面向农民举办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引导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遂宁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8.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推广科技小院、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做好优秀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科技支撑。推进科技特派员(团队)制度,开展科技指导、科技培训服务。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气象局、市科协)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9.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最美职工、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等评选活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共青团遂宁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10.实施创新创造促进行动。开展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发现、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劳模和工匠人才开设“科创工作室”。组织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共青团遂宁市委、市科协)

11.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围绕我市“3+3+3”现代工业体系,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培育高素质产业工人。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内容,增强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共青团遂宁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12.发挥企业家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引导相关企业做好快递员、网约工、互联网营销师等群体科学素质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总工会、市科协)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3.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围绕老年人生活需求,组织开展精准多元的科普活动。依托老年大学、社区科普大学、老年人活动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科协)

14.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充分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开展老年健康科普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

15.实施银龄科普行动。发挥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社会组织作用,开发退休科技工作者、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等老年人力资源,发展壮大老年科技志愿者队伍。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健康养老服务智慧化升级,建设智慧养老院、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积极开发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科协)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6.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17.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大力开展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体育局)

18.严格公务员录用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天府科技云”智慧科普建设

19.建立科普传播新机制。引导公众“上天府科技云、向科学要答案”,依托智能云平台获取权威科普信息。根据公众科普需求,提供“保姆式”科普服务,精准促进城乡群众科学素质提升。(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农业农村局)

20.构建优质科普资源激励机制。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领衔实施科普项目,开展科普作品创作,宣传科技知识。探索开展科普创作领域奖励、业绩激励和绩效考核,加大对科普创作的扶持和孵化力度,调动科研人员科普创作积极性,大幅增强科普供给,推动全市科普事业繁荣发展。(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

21.提升基层精准科普服务水平。夯实基层组织科普职责,引导村(社区)干部、网格员等成为智慧科普传播员,实行“一村一名智慧科普传播员”计划,为基层组织联系服务群众赋能增效。依托“天府科技云”智慧科普功能,到2025年累计提供精准科普服务超过3千万人次。(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

(二)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

22.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鼓励支持科研机构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传播优质科普资源,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鼓励支持重点实验室、陈列馆、产品展示中心定期面向公众开放,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支持建设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23.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鼓励支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

(三)提升科普信息化水平

24.实施科普创作者计划。支持科普创作人才面向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创作优秀科普作品。广泛引导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资源创作,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大力开发动漫、短视频、游戏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

25.实施科幻产业发展扶持计划。畅通高水平科幻创作交流和产品开发共享渠道,推动科幻产业与科普事业深度融合。鼓励支持高校、中小学校、企业、科技工作者参与“世界科幻大会”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幻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科技局、共青团遂宁市委)

26.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推进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引导主流媒体增设科普内容、专栏,及时发布社会重大事件和公众关注热点专题科普知识,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加强科技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增强科学传播和科学辟谣功能。开展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

(四)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27.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制定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规范和标准。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法规。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普场馆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科协)

28.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强科技馆建设,提升科技馆服务功能,打造科学家精神培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主题科普馆建设与管理,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9.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创建科普教育、研学基地,促进各类基地科普资源共享贯通,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挖掘社会设施资源科普功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

(五)提升基层科普能力

30.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建立应急科普与常态化科普宣教联动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应急知识和技能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应急科普能力培训,建立应急科普队伍,组织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解读、科学辟谣和舆论引导等工作。(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

31.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以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民政局)

32.加强专职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专职科普岗位,支持各领域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服务。加强专兼职科普人员的培养和继续教育,提升科普服务能力,精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强化科学素质交流合作

33.开展市内外科普交流合作。建立市域内科普联动机制,形成部门联合、行业联合、上下联合的科普合力,实现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强化与市域外的科普交流,建立完善跨区域科普合作与共享机制,推动科普教育、展览合作、展品制作、特色科普品牌和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深入交流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鼓励支持跨区域联合科普行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负责抓好本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建立完善当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协调机制,把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本辖区总体规划(计划),将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各有关部门将科学素质建设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规划(计划),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直有关部门)

(二)机制保障

落实科普工作评估制度,按照新时代公民科学素质标准,委托权威机构定期开展我市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完善表扬奖励机制、加强典型宣传,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条件保障

认真落实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有关法规政策。将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健全培育、使用、激励机制。保障经费投入,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鼓励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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