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委书记信箱(来信选登)
| 来信信息 | ||||
| 来信时间 |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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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编号 | 3105162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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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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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关于龙腾御锦小区已购车位停车费的收费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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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位于遂宁市河东新区龙腾锦小区的业主,现因小区物业停车服务事宜特向领导咨询。
一、基本情况
(一)本人在龙腾锦小区购买一个子母车位,近几个月需临时在已购子母车位停放两辆机动车,小区物业要求,子母停车位停放两量机动车需额外缴纳一个全额车位管理费用,且以后子母车位仅停放一辆车时也必须缴纳两份全额停车管理费。
(二)根据《遂宁市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第三条:(三)车辆停放费“停车位产权属业主个人的,其机动车停放只收取停车场物业管理费,不得收取车位租金。具体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双方约定的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协商确定。”(截止目前车位服务费缴费时候,物业均为未签订任何车辆安全责任协议书)
(三)因遂宁市物业收费相关文件未对子母停车位收费进行详细的规定,参考四川省其他区域如广安市,子母车位停放两量机动车时,子母车位按照1.5倍车位管理费收取。
二、咨询事宜
小区物业未按照遂宁市相关通知文件与本人进行协商确定子母车位停车费,且直接以通知的方式要求本人必须额外缴纳一个全额停车费,且后续字母车位仅停一辆车也必须缴纳全额两份停车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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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
| 回复时间 | 2025-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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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河东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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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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