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长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6-03-29
来信编号
3446167213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农村危房重建咨询
来信内容
尊敬的区领导: 我是安居区保石镇瓦口井村村民,之前有对农村危房重建是否有什么补贴政策的咨询。首先感谢政府部门及时回复,工作人员反馈了满足四类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流程也比较简单,去村上申请由村上提交材料到政府审核。于是我爸爸准备去村上申请,但申请询问时村长说不知道今年什么政策还有没有,最近开会也没说这个事情,要等开会说了才知道。所以想恳请区领导帮忙核实确认今年政策是否仍在执行、具体申报时间与流程是怎样的,是否有相关政策文件、公告等可供查阅,并请指导我们该如何正确提交申请,避免因政策信息不明确耽误危房重建事宜。 此致 敬礼!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6-04-01
回复单位
安居区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3月31日上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保石镇、村干部,到瓦口井村建房现场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讲,并现场发放政策资料。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
    2.补助标准: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维修加固0.5万元/户、拆除重建2.25万元/户,2026年标准省市暂未确定。
    3.申报流程:农村危房改造操作流程按照纸质资料和“一卡通”农村危房改造阳光审批系统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
    (一)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提供身份和房屋有关信息材料。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二)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三)审核。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进行现场核实,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公示无异议后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报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并同步在一卡通审批系统中完成审核程序。
    (四)审批。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接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申报材料后根据部门职责完成资格审批工作,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核审批表》填写审批意见,并同步在一卡通审批系统中完成审核程序。
    (五)验收。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组织镇、村、农户、施工方开展竣工验收,填写验收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时整改。
    (六)拨付。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各镇(街道)上报资金申拨文件,并按程序在一卡通拨付系统中申拨补助资金。对于农户垫付困难,委托农村建筑工匠垫资修建的,可在征得农户同意的前提下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村建筑工匠一卡通账户。
    据现场核实,您户共同生活人邓某香虽然为我区农村低保对象,但因该户2016年在成都市武侯区韵华市场购有不动产,故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
    如您仍有其他问题,还可致电0825-8667392进行咨询,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会为您耐心地解答。感谢您对“领导信箱”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安居区

    2026-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