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委书记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6-05-04
来信编号
4212167888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四川省最新产假执行问题执行
来信内容
我是射洪市的一名教师,现在一胎孕育中,预产期为6月初,请问现在遂宁市或者射洪市是否执行四川省最新产假政策?以及纯母乳喂养是否享受增加一个月产假?在孩子出生后,是否可以在产假的基础上,不跨年继续休十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6-05-07
回复单位
射洪市
答复内容
  • 网民,您好!您在市长信箱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经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和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您咨询射洪市关于四川省最新产假政策执行相关问题。二、办理情况。2025年11月28日,新修改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施行,根据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女方生育假90天。您预产期为2026年6月初,属于2025年11月28日之后生育的情形,适用现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188天产假。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该条规定至今有效,且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明确答复:四川省用人单位应当按该条规定执行。故纯母乳喂养假不是单位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批准的企业福利,而是法定的强制性假期。您需要在产后向爱婴医院申请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凭该证明向所在单位申请增加一个月产假。纯母乳喂养增加的30天,可以与188天产假叠加享受,因此,如果您符合纯母乳喂养条件,最长可享受218天(188天+30天)产假。育儿假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10天育儿假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您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三、回复回访情况。工作人员已将办理情况告知您,您表示满意。

    射洪市

    2026-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