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刘枫带队前往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执法检查,重点围绕法律学习宣传普及、规划与资源供给、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公益普惠与经费保障等方面,实地检查《学前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安居区博雅幼儿园、射洪市经开区第二幼儿园、大英县回马镇幼儿园等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幼儿园,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查看、随机询问、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详细了解各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师资配备、办园特色、监督管理、责任落实等情况,同时严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随机抽查,与教职工、家长、代表面对面交流,广泛倾听民意、汇集民智,全面掌握《学前教育法》实施成效与存在短板。
检查组结合实地检查情况,就进一步抓好《学前教育法》贯彻实施、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前教育法》实施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政府主导、公益普惠”原则,切实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持续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机制,打造高素质学前教育师资队伍;要加强《学前教育法》宣传,强化部门协同,优化普惠优质资源配置,全力保障《学前教育法》贯彻实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