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惠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近年来,我市构建起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个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
为了让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今天,我们整理了最新的学生资助政策清单。欢迎大家收藏、转发给需要的同学及家长们!
一、学前教育阶段
(1)学前减免保教费(简称“三儿”资助)
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中班、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按1000元/生·年标准减免。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
(2)学前免保育教育费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幼儿园中当年8月31日前年满5岁的大班在园儿童全部免除保育教育费。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二、义务教育阶段
(1)义务教育“三免”
资助对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免费作业本。
申请方式:无需申请,开学直接减免。
(2)义务教育“一补”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寄宿生: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及特教1500元/生·年;非寄宿生:小学625元/生·年,初中及特教750元/生·年。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
(3)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遂宁市大英县、蓬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资助标准:6元/生·天。
申请方式:无需学生申请。
三、高中教育阶段
(一)普通高中教育
(1)普高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2300元/生·年。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
(2)普通高中免学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公办学校据实免除,民办学校参照执行。市直属公办学校:省级示范性及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920元生·年、市级重点高中680元/生·年、一般高中560元/生·年。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
(二)中等职业教育
(1)中职免学费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公办学校据实免除,民办学校参照执行。市直属公办中职学校:2200元/生·年。
申请方式:秋季开学时,直接减免。
(2)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2300元/生·年。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
(3)中职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在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6000元/生·年。
申请方式:每一学年评审一次。
四、高等教育阶段
(1)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大一新生。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一次性补助1000元。
申请方式:在开学报到前可向就读高中学校申请。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3700元/生·年。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
(4)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奖励标准:10000元/生·年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
(5)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奖励标准:6000元/生·年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
(6)服兵役高等学段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标准: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申请方式: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7)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对象:四川省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
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
(8)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对象:优师计划师范生;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
标准: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9)筑梦奖学金
奖励对象:奖励品学兼优且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奖励标准:4000元/生·年。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
(10)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
标准及申请方式: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
(12)校内资助
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特别提醒
开学、毕业季前后,一般是电信诈骗高发期,一些不法分子会冒充老师、学校资助机构人员等,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等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透露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避免上当。
如有疑问的同学及家长,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遂宁市及各县(市、区)、市直园区
资助联系方式及地址

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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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教育阶段
(1)学前减免保教费(简称“三儿”资助)
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中班、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按1000元/生·年标准减免。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秋季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幼儿可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每学期动态调整。
发放方式: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到受助学生社会保障卡。
(2)学前免保育教育费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幼儿园中当年8月31日前年满5岁的大班在园儿童全部免除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免费标准:一是对公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在园儿童,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予以免除(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二是对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在园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的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教费。保教费高出所在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的部分,民办幼儿园可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二、义务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是“三免一补”政策、农村营养改善计划
(1)义务教育“三免”: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免费作业本费
资助对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及特殊教育)在籍在校学生,包括民办学校。
资助标准:免学杂费:免除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同步同标准享受免除学杂政策。免除学杂费后,国家按生均基准定额对学校补助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免费教科书:免教科书包括一年级新生免费正版学生字典,由省级统一采购并免费提供给义务教育学生使用。
免费作业本:免费作业本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采购提供给义务教育学生使用。
申请方式:无需申请,开学直接减免。
(2)义务教育“一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寄宿生: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及特教1500元/生·年;非寄宿生:小学625元/生·年,初中及特教750元/生·年。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秋季开学时,学生或家长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每学期动态调整。
发放方式: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到受助学生社会保障卡。
(3)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纳入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计划国家试点县(市、区)、省级地方试点县(市、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我市大英县、蓬溪县纳入试点)。
资助标准:国家标准按5元/生·天,全年按在校19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950元。
目前我市试点县(大英、蓬溪)均在执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增加1元推行“N+1”模式,按6元/生·天。
申请方式:无需学生申请,由涉及县区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学校通过食堂供餐方式,为学生提供完整的正餐。
三、高中教育阶段
(一)普通高中教育
(1)普高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平均2300元/生·年,分三档次,一档3300元/生·年、二档2300元/生·年、三档1300元/生·年(分学期:650元/生·期;1150元/生·期;1650元/生·期)。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秋季开学时,学生或家长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每学期动态调整。
发放方式: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到受助学生社会保障卡。
(2)普通高中免学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对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据实免除学费,对纳入免费范围的民办普通高中受助困难学生,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市直属公办学校:省级示范性及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920元生·年、市级重点高中680元/生·年、一般高中560元/生·年)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秋季开学时,学生或家长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每学期动态调整。
发放方式: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到受助学生社会保障卡。
(二)中等职业教育
(1)中职免学费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非戏曲表演专业的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公办学校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标准据实免除,民办学校参照当地公办学校同类型同专业收费标准减免学费(不含住宿费),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额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市直属公办中职学校:2200元/生·年。
申请方式:秋季开学时,直接减免。
(2)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平均2300元/生·年,分三档次,一档3300元/生·年、二档2300元/生·年、三档1300元/生·年(分学期:650元/生·期;1150元/生·期;1650元/生·期)。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秋季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每学期动态调整。
发放方式: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到受助学生社会保障卡。
(3)中职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在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6000元/生·年
申请方式:每一学年评审一次。学生提出申请,学校评审后推荐到县、市、省级逐级评审,教育部终审通过。
发放方式: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到受助学生社会保障卡。
四、高等教育阶段
(1)国家助学贷款
简介: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
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LPR-0.7%)。
类型: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
(我市申请办理县(市、区):船山区、安居区、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
办理时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6-10月,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9-10月。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大一新生。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主要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上学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等。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新生在开学报到前可向就读高中学校申请,按年申请和审核,录取的当年7月左右开始申请,8月底完成审核工作。
发放方式: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批通过后直接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3700元/生·年,分设4900元/生·年、3700元/生·年、2500元/生·年三个档次。
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700元/生·年。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秋季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4)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10000元/生·年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秋季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5)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6000元/生·年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秋季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6)服兵役高等学段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7)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对象:四川省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对其实施学费奖补。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
标准:奖补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确定,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的实际学制为准。
执行:部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向就读高校申请,市(州)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各地参照省政策制定执行。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县(市、区)自行制定政策执行。
(8)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对象: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
标准: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9)筑梦奖学金
奖励对象:奖励品学兼优且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奖励标准:4000元/生·年。
申请方式: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10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
(10)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
标准及申请方式: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可向就读高校咨询。
(12)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可向就读高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