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遂宁市安委会2026年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在建工程项目监理履职机构情况开展了专项抽查,现将发现的典型问题予以曝光。
隐患一:
检查点位:四川蓬溪实验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建设

问题隐患:1.专业监理工程师李文才长期未按合同、规范到岗履职,未依法履行注册监理工程师法定管理职责,存在履职缺位、挂证嫌疑。2.项目监理机构未落实材料质量管控法定程序,未常态化开展材料平行检验,无完整见证取样台账,进场建材质量管控缺失。3.拆除作业属于危大关键工序,监理未安排人员全程旁站监理,无拆除工序旁站记录,危大工程过程管控空白。
法规依据:1.《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执业成果质量并承担责任;李文才未在岗履职,未落实专业监理岗位职责,违反本条第二项履职义务要求。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三十八条:监理单位须足额配备持证监理人员驻场;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三类方式实施全过程质量监督,该项目三类管控措施均未落实。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4.2.3条专监负责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核查,落实见证取样;第6.2.6条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对工程主材按规定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并留存台账;第6.2.8条危大工程、关键工序施工必须实施旁站监理并完整填写旁站记录。
线索处置:针对专监李文才涉嫌不履行注册监理工程师法定执业义务、现场履职缺位问题,移交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
整改要求:1.人员管理:监理单位立即调整项目监理班组,确保李文才或替换持证专监全天候驻场履职,落实实名制考勤、日常巡视制度,提交驻场履职台账至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复核。2.材料管控:3日内补全所有进场建材见证取样记录,建立常态化平行检验工作机制,完善取样送检台账、检测报告归档。3.危大工序管控:立即编制拆除、基坑、模板等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关键工序旁站制度,留存完整旁站影像、文字记录。
隐患二:
检查点位:射洪市聚信•江越府建设项目(北区)

问题隐患:1.专监徐倩未按规定驻场履职,长期脱离项目现场,涉嫌未履行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义务职责。2.项目总监对施工组织设计、危大专项方案审核把关不严;日常带班巡查频次不足,现场排查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未下发整改通知、未跟踪复查,隐患未形成闭环销号。3.旁站监理记录内容缺项、监理例会记录要素不全、监理月报缺失核心内容,资料无法反映真实监理工作。
法规依据:1.《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岗履行管理职责,徐倩长期脱岗,违反执业义务条款。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监理单位派驻总监、专监驻场,落实巡视、旁站、平行检验全过程监督。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4.2.1条总监法定职责: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定期带班巡查,组织监理例会、编制完整监理月报;第6.2.8条要求旁站记录真实、完整、同步填写。
线索处置:对专监徐倩履职缺位、涉嫌不履行注册监理工程师义务相关线索,移交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
整改要求:1.监理企业压实人员管理责任,督促徐倩等相关人员全员在岗,严格执行每日现场巡视、签到制度,建设单位每日核验监理在岗情况。2.项目监理机构重新审核全部施工组织设计、危大专项方案,完善总监签字、执业印章手续;建立巡查台账,对存量隐患逐项下发整改单,跟踪复查直至全部闭环销号。3.全面补全缺失旁站记录、监理例会纪要,按月规范编制监理月报,明确质量、安全、进度、隐患整改板块内容,做到资料与现场同步真实。
隐患三:
检查点位:大英县盐井街道2025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期)

问题隐患:1.总监莫俊波涉嫌未履行注册监理工程师法定履职义务,驻场频次不足;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总监执业印章,签字手续缺失。2.监理规划编制未按规范时限、流程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3.监理安全巡查记录仅记录隐患问题,未跟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闭环。
法规依据:1.《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在岗履职,在监理文件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莫俊波未落实印章、常态化驻场要求。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总监全面统筹项目监理工作,全过程开展巡视监督。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0.5条专项施工方案经总监签认、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第4.2.1条总监组织现场安全质量巡查,督促隐患整改闭环。第5.2.1、5.2.2条监理规划需在首次工地例会前完成,总监签字、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
线索处置:对总监莫俊波涉嫌不履行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监理文件签章不合规线索,移交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
整改要求:1.责令莫俊波严格落实驻场带班制度,每周驻场不少于规定天数,所有报审监理文件、施工方案补全签字并加盖个人执业印章。2.责令项目监理机构重新梳理监理规划编制、审批流程,完善内部审批签字手续,按规范时限报送建设单位存档。3.建立“巡查记录-整改通知单-复查记录-销号台账”完整闭环体系,对前期排查隐患全部复核清零,后续每日巡查同步留存整改佐证。
隐患四:
检查点位:遂宁市安居区中学高中学生宿舍建设工程

问题隐患:1.总监舒敏对项目建设概况、施工重难点、危大工程内容不熟悉,涉嫌未履行监理工程师义务;监理员蔡容无现场履职记录。2.专项施工方案无总监审核意见、未加盖执业印章。3.旁站方案与现场施工内容不符、旁站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填写不规范;全程未开展材料平行检验,无平行检验台账。
法规依据:1.《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总监、监理员均需在岗落实岗位责任,在监理文件签章履职,舒敏、蔡容均未履行法定义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足额配备监理人员驻场,落实旁站、巡视、平行检验三类监督手段。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0.5条专项施工方案须总监签署审核意见、加盖执业印章;第6.2.6条落实材料平行检验、见证取样并留存台账;第6.2.8、6.2.9条关键工序旁站、隐蔽工程分部分项验收须规范记录,未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线索处置:对总监舒敏、监理员蔡容涉嫌不履行岗位法定职责线索,移交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
整改要求:1.责成总监舒敏全面熟悉项目图纸、施工方案、危大工程清单,按时参加全部监理例会;监理员蔡容立即到岗,完善每日巡视、取样、验收履职记录,监理企业建立每日考勤核查机制。2.项目监理机构对未规范审批的专项方案重新复核,补全总监审核意见并加盖执业印章。3.重新编制贴合现场实际的旁站方案,规范填写旁站、隐蔽验收记录;建立材料平行检验清单,逐批开展检验并留存台账;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程序,未验收严禁后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