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的公示


为依法加强文物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对已公布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了保护范围科学划定工作。经实地勘查、专业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及属地意见,现对三圣宫正殿、南泉寺、槐荫桥塔等2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划定保护范围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212日至221日(共10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划定范围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及具体理由。

反馈部门: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联系电话:0825-2392506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2号楼(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附件:2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拟划定保护范围情况表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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