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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交管部门开展电动两轮车违法加装雨棚、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
入秋以来天气渐冷,降雨天气增多,不少电动两轮车车主开始安装挡雨棚和挡风被,一些机动车驾驶员也图一时的方便,将机动车随意停放在路边,这些行为在无形之中,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期,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道路通行环境,筑牢市民出行安全防线。

近日,在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外,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辅警早早来到这里,对电动两轮车加装雨棚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宣传整治。随着上学时间临近,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增多,记者注意到,不少家长骑乘的电动两轮车均加装了雨棚、挡风被等,也因此被现场民辅警一一拦下,要求现场拆除违法加装的设施。

现场,民辅警们一边协助车主拆除违法加装的雨棚,一边耐心向车主释法明理,赢得了不少围观市民的称赞。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得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开展针对电动二轮车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对各类违法行为,我们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现场民警介绍,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抵制电动两轮车非法加装雨棚。
当天,在市城区德胜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辅警则对这里的机动车违章停放乱象展开了专项整治。现场,一辆任性停放在十字路口人行横道上的机动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当即对其违停行为进行了处罚,并电话通知车主立即将车辆驶离,并对车主的违停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从我们近期查处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车主都是为了图一时的方便,往往旁边有停车场或者停车位也不愿意规范停车。”民警介绍,针对这样的情况,交警部门将对其进行严肃的处罚。同时民警也建议广大驾驶员,到一些停车不便的区域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缓解交通拥堵,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日前,市公安局正式发布公告,从10月15日起取消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朝阳路口至灵云路口靠涪江一侧,通德大桥下至慈音路口靠涪江一侧所有夜间临时停车点。10月20日晚8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辅警也来到这里,对已取消的夜间临时停车点区域内违停乱象进行专项整治。现场记者注意到,在已取消的夜间临时停车区域内,仍有个别车主将车辆直接停放在路边,阻碍道路通行,对这样的行为,现场交警也一一对其进行处罚。
“希望广大驾驶员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现场民警提醒,车辆停放时,请务必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或允许停车的泊位内,对在已取消停车点的路段违法停放的车辆,交警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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