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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数据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遂宁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6-02 16: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遂宁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以下简称“数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注册地为我市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中从事“数智工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职称评审。

    (二)专业设置。“数智工程”专业下设8个子专业: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数据安全、数字媒体技术。

    (三)分类安排。遂宁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评审市直园区专业技术人员的初、中级职称和船山区、安居区专业技术人员的中级职称。“中评委”受理大英县、射洪市和蓬溪县书面委托的“数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中评委”受理船山区、安居区书面委托的“数智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数中心发〔20228号)有关要求执行,可登录四川省大数据中心门户网站“数智人才”板块查询和下载。

    职称初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42号)相关规定执行。

    申报人员提供近3年(2024年—2026年)或不少于申报资格年限的学时证书、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一)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人员

    (二)破格申报人员;

    (三)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

    四)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人社部门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

    四、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情况资格条件和填报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三)委托评审的,由辖区人社部门向中评委递交书面委托评审函,并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办理委托申请。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信息。请对照职称申报对应的申报条件认真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

    (二)纸质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辖区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六、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七、申报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66158:0071617:00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72317:00

    个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731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市级主管部门(单位)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8717:00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网上资料审核通过人员于202688日—8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中评委(遂宁市市民中心3号花瓣43438办公室),逾期概不受理。现场评审、答辩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另行通知。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职称。

    (二)相关申报资格条件、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716日。

    (三)评审通过人员在职称申报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送审单位到中评委(遂宁市市民中心3号花瓣43438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管相关原始材料。

    申报评审工作联系人:何杰;联系电话:0825-2318558

     

     

    遂宁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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