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2〕51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市2018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按常住人口、临床用血情况组织招募无偿献血人员,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按在编人数的25%招募无偿献血人员。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全年献血招募计划,满足全市临床用血需求,尤其要加强应急血源队伍建设,确保春节前后、高温雨雪等极端天气和重大突发事件期间的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于2017年12月30日前将2018年无偿献血宣传招募计划安排报市献血办备案。
市献血办要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无偿献血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中的正反面典型案例及时公开通报。
附件:1.遂宁市2018年度自愿无偿献血参考量分配表(人次)
2.遂宁市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2018年度无偿献血活动安排计划表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